重庆城市通卡支付有限责任公司
预付卡支付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您(以下简称“用户”或“您”)与重庆城市通卡支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卡支付公司”或“本公司”)就使用畅通卡支付服务时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简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在注册、使用服务前,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其中以加粗、下划线或【】等方式标识的与您权益重大相关条款(如免责条款、授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如您对本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可通过客服热线023-95105111进行咨询。当您通过页面点击确认、使用服务或其他方式接受本协议时,即表示您已与我们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一、服务定义
1.充值服务:是指您可以将您的关联账户中的资金或现金向畅通卡进行充值(包含提供的“先乘后付”扫码乘车服务),您也可以通过渝通行APP的充值功能对畅通卡进行充值并使用畅通卡支付服务。
2.支付服务:是指由通卡支付公司按照《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发行的单用途和多用途预付卡,可用于公共交通、线上商城和线下商户等场景消费。
3.交易记录(含行程)查询服务
通卡支付公司将记录您使用本服务的交易情况,您可以在服务热线023-95105111和渝通行APP查询一年以内交易记录(含行程)。
4.退货退款:是指您在申请退货服务后,由商户退货并发起退款流程至通卡支付公司进行处理,退款款项将退回您的原支付账户中。退货服务仅限于单位客户卡。
5.赎回:通卡支付公司发行的预付卡,在办卡三个月后方可按协议约定办理赎回业务,但畅享卡不挂失、不赎回。不记名预付卡单张余额在100元以下可以赎回。预付卡办理赎回业务时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单张余额在100元以下的可通过现金方式赎回,赎回款项的到账时间以银行处理时间为准,通卡支付公司不承担因银行原因导致的延迟到账责任。单位客户卡赎回申请须由办卡或充值的对公单位发起,持卡人自行提交赎回申请的,应持有办卡单位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并满足如下赎回条件:
单位客户卡赎回条件:
(1).单位客户卡赎回只能退回付款账户,即办理时的对公单位账户,不能直接退给持卡人。
(2).持卡人来办理时需带持卡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写明由持卡人前来通卡支付公司办理赎回业务),如不是本人办理,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账户余额:是指单位客户卡、畅享卡账户余额。若您开通了记名账户,充值后的余额不能超过5000元;若您未开通记名账户,钱包充值余额不能超过1000元。【通卡支付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风险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账户余额限额进行调整或限制,并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渝通行APP进行公示】
二、服务功能
1.乘车:您乘坐公共交通时,从您的钱包余额扣取相应的公共交通费用,完成公共交通费用支付。
2.消费:您在商户消费时,从您的账户余额扣取相应的费用,完成消费支付。
3.充值:您可以选择为您的钱包充值,单位客户卡仅可由办卡对公单位发起充值,但不能以个人为您的账户进行充值。在商户或线上商城消费时如遇余额不足可以选择混合支付方式(即购物订单部分不足部分金额由银联、支付宝等其他支付方式付款)。
4.支付限额:是指通卡支付公司根据监管要求结合自身风险判断规则对不同商户,不同场景采取的支付交易风控措施,如单笔交易金额、日累计消费限额,年累计消费限额等,超出消费限额会导致您支付失败。
5.修改/重置密码、挂失、咨询投诉:您的单位客户卡可以通过服务热线、POS圈存机及通卡支付公司营业网点对原有密码进行修改,畅享卡使用卡面验证码,不能修改重置密码,不能挂失;卡片挂失、咨询投诉也可拨打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电话:023-95105111
三、服务的使用
1.您理解并同意,支付指令一旦发出即不可撤销,通卡支付公司将根据您发出的支付指令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您应妥善保管您的卡、支付密码等信息和资料,不得将卡片转借、出租、赠与他人使用,因您自身泄露、遗失、复制、转交前述信息和资料而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基于支付资金安全、洗钱风险预防等要求,您自愿向通卡支付公司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以开通记名账户支付服务;若您选择开通记名账户,则我们会进一步依法依规收集您的国籍、性别、居住地址、职业、证件类型、证件有效期信息并留存您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您授权本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存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交易订单、交易记录等信息,以供向您持续性地提供优质服务。您同意:
您保证向通卡支付公司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应按照通卡支付公司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并更新您的信息,若您提供的信息错误、不实、过期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如您未及时更新上述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导致本服务无法使用、支付账户被他人冒用的,或导致通卡支付公司遭受任何损失、索赔或处罚,相应风险和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3.如果您存在如下情形时,通卡支付公司有权对您名下的用户标识、电子预付卡采取置标识、暂停交易、终止服务等措施,或停止您使用部分支付功能,同时采取止付、调单或调整您的账户风险等级等措施。
(1)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相关规定的;
(2)您触发了系统风险控制规则的;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
(4)您的交易违背了正常交易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短时交易、充值套现、只充值不消费等;
(5)您协助他人转移资金洗钱等非法交易的;
(6)其他通卡支付公司认为存在异常或风险情形的。
4.您理解并同意,通卡支付公司并非银行金融机构,无法提供资金即时到账服务,您认可资金于途中流转需要合理时间。
5.您使用通卡支付公司服务期间,本公司无须对为您保管、代收或代付款项的货币贬值、汇率损失和利息损失及其他风险担责,并且本公司不能向您支付此等款项的孳息、资金占用费或其他形式的收益补偿。
- 您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也不将本服务用于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持有或交易物品的交易。如您违反本承诺,通卡支付公司有权采取暂停交易、终止服务等措施,或停止您使用部分支付功能,同时采取止付、调单或调整您的账户风险等级等措施。
四、个人信息保护
1.个人信息的收集
在必要情况下,通卡支付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将仅在如下情形下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1)取得您的同意;
(2)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3)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4)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5)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个人信息的存储
我们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仅在本协议所述目的所必需期间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时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3.个人信息使用
在通卡支付公司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期间,您授权通卡支付公司持续收集您的信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可能将收集的信息用作以下用途:
(1)向您提供服务,以实现本协议所述收集您个人信息之目的。
(2)为了保障服务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我们会将您的信息用于身份验证、安全防范、诈骗监测、预防或禁止非法活动、降低风险、存档和备份用途。
(3)我们会采取脱敏、去标识化等方式对您的信息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加工,以便为您提供更加准确、个性、流畅及便捷的服务,或帮助我们评估,改善或设计服务及运营活动。
(4)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4.个人信息删除
您的个人信息将仅用于本协议之目的,您有权查询、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或通过客服渠道告知你如何撤回同意、注销账户。
五、差错处理
由于您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扣款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或者对某笔交易的正确性有疑问,应及时通过拨打客服电话:023-95105111通知通卡支付公司。通卡支付公司将积极调查并告知您调查结果。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您对该交易无异议。
六、协议的变更、中止和终止
1.通卡支付公司如因解散、重组等原因终止服务,我们将提前三十日在官方网站、APP首页位置予以公示。
2.如您在开通、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因您此前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引发争议的,通卡支付公司保留行使追究的权利。
3.您理解并知悉,我们会根据产品、服务等情况适时变更本协议,并按监管要求以公告的方式提前三十日通过官方网站、渝通行APP首页、营业网点公告予以公布,或通知办卡对公单位(公司);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当在变更生效前停止使用本协议提供的相关服务并终止双方协议。
七、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内容,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卡支付公司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您的软件、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您操作不当,未遵守本协议约定或未按照通卡支付公司提示进行操作;
(4)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
(5)其他本公司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就本协议的确认、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通卡支付公司与您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本协议签订地(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九、其他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通卡支付公司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的各项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您认可并同意,若本服务协议中的某一条款或描述被认定为无效的,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